外地人可以在合肥办理离婚手续吗
只要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合肥,即可在合肥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合肥离婚律师联系方式
律师电话:18856088423(管律师,微信同号)
合肥离婚律师代理过一个这样的案件:
曹女士是一位有一个女儿的母亲,她已经厌倦了自己和丈夫之间的婚姻生活,丈夫家暴,爱好喝酒,天天赌牌。因此决定提出离婚申请。然而,她还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确保自己能够照顾女儿并维护她的权益。
丈夫是合肥的,曹女士是安徽阜阳的。
曹女士想要一位经验丰富的合肥离婚律师,希望能够帮助她争取孩子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裁定。一般来说,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成长因素和其他相关因素,以及父母的能力和意愿等因素。
曹女士说他她有能力照顾女儿,并且希望女儿能够在自己身边生活。但是,她的丈夫也想争取孩子抚养权,这让她感到很担心。
在律师的帮助下,曹女士提出了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女儿的成长环境、她自己的工作情况以及丈夫的生活状况等。同时,律师还协助曹女士与丈夫进行了多次调解,但是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法院最终进行了审理,并判定曹女士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法院认为,曹女士是女儿的主要照顾者,并且她具备充分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同时,法院还对丈夫的探望权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女儿与丈夫之间的关系不受影响。
曹女士非常感激律师的帮助,她认为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并且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合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