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 用人单位 按月支付 本人工资 ≦12+12个月 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 ≦60000(120000)元
1、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因公伤残、患职业病之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范围在合肥市职工平均工资60% – 300%,设定工伤职工本人工资5000元/月;
2、平均工资:合肥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根据工伤赔偿标准网数据显示,2019年合肥市职工平均工资是7510元/月,90115元/年;
3、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合肥本地宝数据显示,自2020年4月26日起,合肥市适用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18元/时;
4、简称:《工伤保险条例》简称《工伤》,《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简称《安徽工伤》,《合肥市人社局处理意见通知》简称《人社局通知》。